工资咨询

在工厂工作后,突然从工厂扣除250美元,发工资,经纪人又扣除我们7天的工资,我们刚退休时,我们问经纪人,经纪人不扣除,现在发工资,他说工厂扣除他,让我们找工厂,这对劳动局有用吗?我应该告诉那个吗

2021-08-11 10:03:4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可以去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能或者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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