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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2022

2021-12-13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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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每个公司也有自己的一套企业文化和公司章程,企业因为其类型不同公司章程也有区别。那么个人独资公司章程是怎样的?下面请随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

个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2022

  个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2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

  第二条 企业名称:

  第三条 企业地址:

  第四条 企业负责人:

  第五条 企业经营范围:

  第六条 本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七条 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 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八条 本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为_________万元,其中现金:___________万元。

  第三章 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

  第九条 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 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月_______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 本企业招用职工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 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条 本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企业成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十三条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十五条 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十六条 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第十七条 清算期间,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第十八条 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第十九条 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之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正本_______份,报送登记机关_______份,本企业存档_______份。

  投资人签字(盖章):

  订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总之,个人独资公司章程就是根据《公司法》制定的对公司自身内部经营运作方式的概述,其中包括公司的详细信息,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金、股东详情等,并且对人员的整合配置,公司的财务状况,资本预算进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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