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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如何办理审批

2020-10-12 14:26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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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性职工如果怀孕了的话,那么就应当办理生育保险的审批程序,审批结束之后,这样在怀孕期间就可以享受产假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生育保险如何办理审批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生育保险如何办理审批

  1、确认怀孕。可自己用试纸测试,如显示怀孕需要医院做检查,确认怀孕,并在8周左右进行B超检查,出具怀孕证明。

  2、建档。首先需要去医院建档,领取《孕产妇保健手册》,一般医院会有专门的科室办理此业务,名字大概叫优生优育室,具体可咨询当地医院即可。

  3、办理准生证。办理准生证一般是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生育管理部门办理,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页、孕检证明、结婚证、初育证明信、照片一张。

  4、准备材料。结婚证、医保本、准生证、身份证、孕检手册这些材料,需要提前准备好。

  5、领取生育审批表。在提交给社保局上述资料的时候会给你一张生育审批表填写,按要求填写完整。

  6、公司盖章。需要持生育审批表去公司盖章,并且同时会领到一个填写公司账户的表格,也需要盖章(财务章),办理报销时候需要使用。

生育保险如何办理审批

  二、生育保险的缴费

  1、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2、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三、生育保险的主要特点

  (1)享受生育保险的对象主要是女职工,因而待遇享受人群相对比较窄。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有些地区允许在女职工生育后,给予配偶一定假期以照顾妻子,并发给假期工资;还有些地区为男职工的配偶提供经济补助。

  (2)待遇享受条件各国不一致。有些国家要求享受者有参保记录、工作年限、本国公民身份等方面的要求。我国生育保险要求享受对象必须是合法婚姻者,即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按婚姻法规定办理了合法手续,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

  (3)无论女职工妊娠结果如何,均可以按照规定得到补偿。也就是说无论胎儿存活与否,产妇均可享受有关待遇,并包括流产、引产以及胎儿和产妇发生意外等情况,都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4)生育期间的医疗服务主要以保健、咨询、检查为主,与医疗保险提供的医疗服务以治疗为主有所不同。生育期间的医疗服务侧重于指导孕妇处理好工作与修养、保健与锻炼的关系,使她们能够顺利地度过生育期。产前检查以及分娩时的接生和助产,则是通过医疗手段帮助产妇顺利生产。分娩属于自然现象,正常情况下不需要特殊治疗。

  (5)产假有固定要求。产假要根据生育期安排,分产前和产后。产前假期不能提前或推迟使用。产假也必须在生育期间享受,不能积攒到其他时间享用。各国规定的产假期限不同。我国规定的正常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期为15天,产后假期为75天。

  (6)生育保险待遇有一定的福利色彩。生育期间的经济补偿高于养老、医疗等保险。生育保险提供的生育津贴,一般为生育女职工的原工资水平,也高于其他保险项目。另外,在我国,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而是由参保单位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而缴纳。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生育保险审批需要先确认怀孕,然后再去医院建档,办理准生证、领取生育审批表,最后再持生育审批表去公司盖章。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生育保险如何办理审批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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