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是比较重要的保险,可以为我们提供很多关于生育方面的保障,那么对于生育保险来说,我们在使用的时候相应的一个工资标准是怎样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生育保险5个半月的工资标准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生育保险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津贴: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 按3个月(90天)计发;
2、晚育的按3.5个月(105天)计发;
3、生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17个月(125天)计发;
4、晚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67个月(140天)计发;
生育保险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津贴: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 按3个月(90天)计发;
2、晚育的按3.5个月(105天)计发;
3、生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17个月(125天)计发;
4、晚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67个月(140天)计发;
医疗补助金:以特区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 按2个月计发;
2、剖腹产或多胞胎的按4个月计发。
生育保险基金的作用主要是保障参保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服务。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和水平受国家经济条件的制约和影响。目前,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实力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生育保险提倡以保障基本为主。也就是根据现有的经济条件,保障生育职工的基本生活和一般的医疗消费。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保障范围和待遇水平将逐步扩大和提高。目前,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参保企业的职工都能按照国家律、法规享受生育保险有关待遇,达到了保护妇女和婴儿身体健康的目的。但是,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部分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倒闭或破产,无法保证生育职工的基本生活和有关待遇,建立生育保险基金就可以起到调节社会福利整体相对平衡,保护弱者的作用,使生育职工均可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待遇。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生育保险提供的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通常由现金补助和实物供给两部分组成。现金补助主要是指及时给予生育妇女的生育津贴。有些国家还包括一次性现金补助或家庭津贴。实物供给主要是指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医疗服务以及孕妇、婴儿需要的生活用品等。提供的范围、条件和标准主要根据本国的经济状况确定。
生育保险是有条件支付的,各国的法律规定的条件不一致,在我国主要包括:
1、受保人不再从事任何由报酬的工作,雇主不再支付受保人全部或部分工资。
2、缴纳的保险金必须达到一定的期限和数额。
3、受保人必须达到一定的工作期限。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生育保险5个半月的工资标准的相关内容,生育保险使用的时候,要根据相应的工资标准来发放工资。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