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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买卖要满足什么条件

2019-11-06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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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经适房”)的大量建设及供应,加之其较普通商品房价格上的优势,有关此类房产的买卖大量增加。由此引发的相关纠纷也相应水涨船高,并且成为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现象。那么,经济适用房买卖要满足什么条件。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

  经济适用房买卖要满足什么条件

  经适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建造的普通住房。这类住房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经适房定义为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供应对象、销售价格和面积,按照合理标准建设,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正是由于经适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国家对此类房产的买卖交易予以专门的规定。

  国家一直有政策,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能再购买其他住房。你可以在你的经济适用房取得房产证5年以后,向房管局缴纳土地收益金,将经济适用房变成全产权的商品房,你就可以自由买卖了,也就不用受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的约束了。

  经济适用房的出卖分为两种:

  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以上是经济适用房的出卖条件及相关规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咨询可以向找法网平台律师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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