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单位已接到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通知。我不是法定代表人,但老板不在,所以我签了名。如果发生什么事,我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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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民法总则》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法人承担
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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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要求继续履行劳动
合同或者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
仲裁,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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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前面的合同到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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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