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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关系有哪些

2022-12-15 09:14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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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关系有,都是继续性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都以劳动给付为目的。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是主体资格不同,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等。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关系有哪些,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关系有哪些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关系有:

  1.两者均以当事人之间相对独立的意思表示为成立。

  2.两者均以劳动给付为目的。

  3.两者均为双务有偿合同。

  4.两者均为继续性合同。

  二、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不存在隶属关系。

  3.主体的待遇不同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获得工资除双方自行约定数额外,其他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保险、公积金等福利待遇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者获得的报酬、支付方式、保险等,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法律未做过多约束。

  4.合同内容的任意性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内容由《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明确规定,不能由当事人协商,;劳务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不违背强行法规定的情况下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任意性较强。

  三、是否可以同时签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

  不可以同时签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只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是不能同时签订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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