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国有企业的员工。我休完产假后回到工作岗位,被要求调职。原因是该股实行定岗定员,并在机关内进行了民主评议。在淘汰制结束时,我因休产假(未经通知)参加了民主评议。现在机关人员已满,单位领导要求调到指定的一线小组。我想它还处于哺乳期。这个团队不适合我的工作。我可以拒绝转车吗?单位是否合法、合理地调动我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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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向劳动局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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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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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单位想给劳动者调岗,需要经过劳动者的同意,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调岗的;如果公司未跟劳动者商量,仅以休完产假就私自将劳动者调到别的岗位,实际上是将劳动
合同的内容进行了变更。
如没有与其协商,是违法的;所以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对其恢复到原来的岗位,保持工资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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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