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由于老板口头承诺的工资没有兑现,他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并表示可以在一个月后或稍早一点离开,而不会影响工作。结果,老板同意立即离开。现在6月15日是支付5月份工资的时间。财务处打电话给高志。我知道5月和6月的社保单位和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这合理吗?征求专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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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未满一个月辞职未签
合同应支付其工资,但用人单位有
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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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主动提出辞职一般是不需要支付单位
违约金的,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况才需要支付违约金: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
2、劳动者违反保密条例中的内容,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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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