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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动迁可以买卖吗

2021-06-03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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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的宅基地规集体所以,如果非法转让宅基地,就违反了土地管理规范。在现实生活中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的情形是很普遍的,如果是宅基地征收,需要对房屋进行拆迁,而被征收的村民是可以重新申请宅基地的。那么宅基地动迁可以买卖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宅基地动迁可以买卖吗

  依据我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拆迁返还的宅基地是归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是不得出让、转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宅基地动迁可以买卖吗

  二、宅基地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三、宅基地征收补偿有哪些规定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关于宅基地动迁可以买卖吗的法律知识,依据我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拆迁返还的宅基地是归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是不得出让、转让的。若您还有哪些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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