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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纠纷调解协议书

2019-03-11 14:36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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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践中,因为宅基地问题发生纠纷的事情也不少。在发生纠纷之后,一般都是希望能狗和平解决,最常见就是协商处理,一旦协商不成好就能由地方介入更加合理来进行调解处理。那么关于宅基地纠纷调解协议书是怎么样的?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宅基地纠纷调解协议书

  ( )字第 号

  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等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等基本情况)

宅基地纠纷调解协议书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引起争议,申请人于×年×月×日向本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经本委主持调解,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写明协议的内容,并应当注意履行顺序和可执行性)

  上述协议经本委审查,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会议成员签名并加盖本调解委员会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该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的,此部分应写明: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被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调解委员会主任:(签名)

  调 解 员:(签名)

  调 解 员:(签名)

  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年××月××日

  (调解委印)

  书 记 员:(签名)

  二、宅基地纠纷调解协议书格式

  法院调解书应当按统一的格式制作,一般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第一,首部。首部应当依次写明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编号,当事人、第三人以及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案由。

  第二,正文。调解书的正文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和调解结果。这部分内容是调解书的核心部分,不能简略或疏漏,应当具体、明确而有重点地写在调解书里,避免当事人履行调解书时因有异议而发生新的纠纷。

  第三,尾部。调解书最后由审判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并写明调解书的制作时间。同时,调解书的尾部要写明“本调解书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具有同等效力”。

  三、宅基地纠纷调解协议书有效期

  明确了调解协议书的时效是有规定的就按照规定,没有规定的自调解协议书成立后一直都是具有效力的,调解协议书的时效性会影响调解协议书中的内容是否成立。

  没有约定有效期的协议书,其有效期就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一般认为其有效期为从协议生效之日,至协议所涉的事项处理完毕时止。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上文的宅基地纠纷调解协议书、宅基地纠纷调解协议书格式以及宅基地纠纷调解协议书有效期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随时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律师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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