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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A1988年失踪的现在,2014年a父母被征用为承包地,a父母引导a土地支付货款。 村子要求本人拿着身份证协商,并感谢是否合法。

2020-09-08 16:28: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 债务人失踪找不到人的情况,你可以选择报警。如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情况复杂的建议可以找律师介入。
  • 首先,你与债务人形成了民间借贷纠纷,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债务人仅在失踪情形下,你只能向作为合同相对方的债务人索要借款,而不能向其父母索要。其次,债务人属于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其父母无义务为其还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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