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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包的土地被村里拿走了。我能要回我的土地吗?

2021-04-01 11:08:4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按照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因此,老汉A的在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收益,可以依法继承。
      注意:继承的是土地承包收益或承包权,而不是土地所有权。
    2.按照我国《继承法》第四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第五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所以,根据以上规定,去世人所承包土地以及承包受益应由其子女依法继承,直至承包期满。
  • 涉嫌合同诈骗,立案后签订的还款协议依然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无效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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