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与案件无关。在三面拍照、十指指纹和验血后,你会保留病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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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对你有什么怀疑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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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是医疗纠纷案件的
证据之魂,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可以复印的病历,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16条之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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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