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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见证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有效

2019-04-30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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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信生活中会有突发疾病,留下最后一口气,需要交代后事的例子。对于这样的情况一般只能立下口头遗嘱。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口头遗嘱见证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有效?无效口头遗嘱包括哪些情况?哪些人不能担任口头遗嘱的见证人?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口头遗嘱见证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有效

  一、口头遗嘱见证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有效

  1、口头遗嘱的见证人的要求: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在事后将见证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及时追记,交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

  2、《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根据规定,口关遗嘱的要件有:

  (1)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能采用。所谓“危急情况”是指来不及采用其它遗嘱方式立遗嘱的某种情况,一般是指生命垂危、临刑前、船舶遇难、战争、传染病隔离以及台风、地震、洪水、雪崩、塌方等情况。

  (2)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在事后将见证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及时追记,交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

  (3)当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来得及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等方式订立遗嘱的,口头遗嘱自然丧失遗嘱的法律效力。

  二、无效口头遗嘱包括哪些情况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篡改内容无效。

  5、遗嘱没有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对此种遗嘱须在扣除应当保留的份额后按照遗嘱分配遗产。

  三、哪些人不能担任口头遗嘱的见证人

  1、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八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岁以上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这种不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不能很好地辨认遗嘱人的订立遗嘱的行为,其见证行为无法落实和生效。

  2、与受益人有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是指与遗嘱继承人或者遗赠人有民事法律关系的第三人,例如债权人及受益人的直系亲属等。

  3、遗嘱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嘱人的继承人不能作为遗嘱订立的见证人,遗嘱继承是指通过指定继承人的方式进行遗产继承的,遗嘱人把遗产交由继承人继续的,继承人本人不能作为见证人。类似于当事人本人的证词证言并不能直接取证,证明力低下。同理,继承人本人作为见证人的,也不能起到见证的作用。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遗嘱见证人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口头遗嘱见证人必须是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成年人,要头脑清晰,精神病人肯定是不行的,能够转达好遗嘱人的意思。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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