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自书遗嘱无效的原因有哪些

2019-02-22 14:08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在社会上人与人之间最容易产生纠纷就是因为金钱。就比如有很好的亲戚关系也会因为遗产分配而发生矛盾,最终情分丢失,因此现在有很多在自己在世时候会自行书写遗嘱进行财产的处理分配。那么关于自书遗嘱无效的原因有哪些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自书遗嘱无效的原因有哪些

  1、文盲,不识字;

  2、患有帕金森症等神经系统疾病;

  3、患有脑中风;

  4、盲人和聋哑人;

  5、反应迟钝以至于无法正常交流;

自书遗嘱无效的原因有哪些

  6、不具备书写能力;

  7、高度近视(白内障严重),影响基本书写能力;

  8、手抖严重或者四肢疾病,导致无法签字;

  9、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病患者、智障等精神状况不正常的),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性质的人;

  10、无个人合法财产的,包括财产登记、存款在他人名下。

  二、自书遗嘱的书写要求

  1、遗嘱人亲笔书写

  遗嘱人必须亲笔书写,不能用打印的,也不能让别人代写。书写时字迹要清晰,语义要准确,不要使用摸棱两可的语言。最好别用铅笔书写,用毛笔、钢笔或签字笔都行,这样不易被人篡改。

  2、签名

  写完遗嘱后,遗嘱人一定别忘了签上自己的姓名,这不能让别人代签,也不能用捺手印来代替签名。

  3、注明年、月、日

  写完遗嘱后,遗嘱人必须写清楚立遗嘱的时间,这个时间包括立遗嘱的年、月和日。年、月、日三项都得写清楚,漏掉其中任何一项都不行。常见的错误是只写年、月而没写日,这样的遗嘱也是无效的。

  三、自书遗嘱书的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 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6、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上文的自书遗嘱无效的原因有哪些、自书遗嘱的书写要求以及自书遗嘱书的特征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随时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律师咨询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