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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形式有哪些

2019-06-19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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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遗嘱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是什么含义,就是在财产所有者生前立下的财产分配的文书。当然在遗嘱的时候会有多种的形式,这些形式也决定了遗嘱在继承方面,不同的形式是有不用遗嘱继承也不一样的。那么遗嘱继承形式有哪些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遗嘱继承形式有哪些

  1、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向遗嘱行为发生地或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机构提出;涉及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办理遗嘱公证。需要遗嘱人亲自前往公证机关办理,不能委托他人。如果因病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前往公证处办理的,也可要求公证机关拍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

遗嘱继承形式有哪些

  2、自书遗嘱:这种遗嘱是遗嘱人在生前亲笔书写的对其个人财产的处分,这种遗嘱应当全部由遗嘱人亲笔书写,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由于近年来家用打印设施的增加,人们打印更方便了,但是打印遗嘱引起的纠纷非常多,打印遗嘱到底算自书遗嘱还是代书遗嘱?法律上并无明确规定,实践中法院认定不一。所以,为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建议自书遗嘱还是不用打印,亲笔全文书写为好。

  3、代书遗嘱:如果遗嘱人因病或者不识字不能书写遗嘱,可以委托他人代写遗嘱。代书遗嘱必须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众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由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录音录像遗嘱:这种形式现在实际上并不多见,一般也不建议采用,因为存在着被剪辑或者篡改的可能性。随着科技的发展,目前要做的话,一般是录音录像同步进行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做此类遗嘱,对录音录像的源文件一定要保存好。

  5、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的情况下,遗嘱人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三、遗嘱继承的特征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遗嘱继承形式有哪些、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以及遗嘱继承的特征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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