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咨询

你好,我妈妈去世十年了,但我没有拿出死亡证明书。 现在,怎么修改? 然后通过继承,我如何继承母亲的财产? 我父亲又结婚了

2020-09-19 19:43: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继承法》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1、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2、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是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没有遗嘱,如父亲死亡,要看爷爷奶奶是否在世,如母亲去世,要看外公外婆是否在世。
  • 在我国,财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继承以被继承人的死亡作为前提条件。死亡一般是指人的自然死亡,也包括法律制度上的宣告死亡。继承是一种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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