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咨询

我想问想立遗嘱,怎么办?

2021-05-01 15:39: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立遗嘱有3种方式:
    1、口头遗嘱,此遗嘱效力比较低,一般是需要没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见证人,至少2人,才能保证此遗嘱的效力,而且可变性比较大,暂时不推荐。
    2、书面遗嘱,此种方式是遗嘱中应用比较广泛的,只要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不包括欺诈、威胁、恐吓等,就是有效的,如果要增强此遗嘱的效力,最好去有关公证部门公证下。
    3、法律格式遗嘱,这种遗嘱,排除了立遗嘱人的一定的自主决定权,大体参照法律上关于继承的条款来确定遗嘱内容。
  • 立遗嘱后财产有变化,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的遗嘱。但变更撤销遗嘱应当采取下列方式:
    1、可以采取与原来所立遗嘱相同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与原来所立遗嘱不同的方式;
    2、公证的遗嘱只能采取公证遗嘱的方式变更
  • 房产遗嘱公证后, 只要房产没有过户,房产仍然还是立遗嘱人的产权,是可以再立遗嘱的。但需要的是到原公证处去进行再次公证,并将原先已经遗嘱公证的公证书带上,申请撤销原有的公证书后,再公证现在的遗嘱公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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