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一个法律问题需要咨询一下。请问:我和一个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但是对方至今没有将签订过的合同给我,那么我们之间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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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如果对方不能按时交房,则可构成违约。你可以依据合同主张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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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办理房产证?按物权法规定,物权实行登记制度。即如果后合同签订时房产已经登记在你名下,后合同无效,否则,两份合同均有效。你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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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没有签订租赁合同,依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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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