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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胁迫和利用他人危险是否属于无效民事行为?但在民法书中,情况并非如此

刑事辩护
2022-08-25 06:1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法总则无效的行为是: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但间歇性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确能证明是其在没有发病期间实施的,并且符合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条件的,应当认定有效等等
  • 无效民事行为指欠缺法律行为根本生效要件,自始、确定和当然不发生行为人意思之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民法总则》第58条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 受欺诈、胁迫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
    (1)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属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2)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或无效民事行为;
    (3)因欺诈而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