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4日,我们签订了每年1000元的土地租赁合同,每个租赁地3000元。合同终止后,我们将帮助清理废弃物并恢复土地。合同终止后,租赁地未清理约200平方废弃物和回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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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理论称此现象为买卖不破租赁。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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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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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赔偿需要根据具体的违约情况,例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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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