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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里面被担保主债权写多少

2022-02-22 09:09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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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款行为是很常见的一种行为,借款是指我们因为自身的一些经济原因导致资金紧张而需要向他人借款的这种行为。那么对于借款这种行为来说,如果要借的话,应该怎么样去借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借款合同里面被担保主债权写多少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借款合同里面被担保主债权写多少

  借款合同里面被担保主债权写多少这个问题有以下几点,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借款合同里面被担保主债权写多少

  二、借条到期了对方不还钱怎么办

  借条到期后对方不还款时,可以先进行协商要求对方还款,然后继续催要,如果还是不给,恶意逃避还钱,可以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还款,生效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三、借条和欠条在法律保护上大不同

  欠条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物品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写欠条时早已存在,写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

  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欠条则没有。在写借条时,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借用人,为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

  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

  实践中把借条写成欠条或者反过来把欠条写成借欠的情形很多,造成文不对题,结果往往给事实的印证,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举个简单例子。B向A借了3万元,B写了一个欠条给A,未约定还期,两年之后,若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形,A再向法院起诉要求B还款,基本会被法院认定为超过了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其根本原因在于,欠条自债务人出具之日起,债权人即享有向其主张还款的权利,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而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两年之后再主张,自然就丧失了胜诉的权利。若当初B给A写的是借条,同样没有约定借期,但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出借人A两年后再向借款人B主张还款,自其主张之时诉讼时效才开始起算,此时A起诉B,法院当然可以依法支持。所以虽一字之差,却差异重大,结果截然相反。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借款合同里面被担保主债权写多少的相关内容,我们在签订借款合同的过程中,也要注意合同内容,防止合同出现一些问题。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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