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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四川数额标准

2021-03-29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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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地区由于经济水平的不同,所以对于刑事犯罪的财产数额标准的规定也是不同的,对此是否构成犯罪还需要参考当地的规定。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财务人员利用职务侵占公款怎么判刑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职务侵占四川数额标准

  按照《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来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现行最新司法解释关于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为六万元以上(数额较大)、一百万元以上(数额巨大)。

职务侵占四川数额标准

  二、四川省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四川省高院发布《〈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原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1、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万元的,在四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五千五百元,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确定基准刑。

  2、法定刑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三十万元的,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不满二百万元的,每增加三万元,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犯罪数额超过二百万元的,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基准刑,除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两个以上法定减轻处罚情节或者在共同犯罪中处于从属地位,并退清个人所得全部赃款的以外,宣告刑一般不得低于五年有期徒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具有职务侵占行为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其他严重损失、影响恶劣情形之一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同时具备两种及以上情形的,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2)职务侵占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款物的,增加基准刑的10%-30%;

  (3)多次职务侵占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在企业改制、破产、重组过程中进行职务侵占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5)职务侵占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捐助、社会保险、教育、征地、拆迁等专项款项和物资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6)职务侵占的款项用于非法经营、走私、吸毒、赌博、行贿等违法活动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7)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职务侵占罪的追诉期是多久

  1、如果是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之间量刑的话,那么追诉期为5年。

  2、如果是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之间量刑的话,那么追诉期为10年。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为六万元以上的,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犯罪金额达到一百万元以上则是数额巨大。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职务侵占四川数额标准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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