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如何申请假释

2020-10-26 15:33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假释的申请并不是由犯罪分子做决定的,而是监狱,只有犯罪分子符合申请假释的条件,监狱才会向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其他情形是不能够假释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如何申请假释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如何申请假释

  1、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附以下材料:

  (1)《提请减刑建议书》或者《提请假释建议书》;

  (2)终审法院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

  (3)罪犯计分考核明细表、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

  (4)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5)提请假释的,应当附有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关于罪犯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调查评估报告;

  (6)根据案件情况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对被判决死缓、无期徒刑的罪犯提请减刑、假释的,应当同时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签署意见的《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

  2、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3、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

  假释由裁定宣告之日起计算,考验期为执行完毕的刑期,考验期内一般不予减刑,被判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假释之日起执行。

如何申请假释

  二、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有多久

  1、假释,实质上是对符合假释法定条件的犯罪分子附条件地提前释放,是有考验期。根据刑法规定,假释考验期时间的长短具体如下规定:

  (1)被判有期徒刑的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

  (2)被判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

  (3)假释考验期从假释宣告之日起计算。所谓假释宣告之日,是指法院作出假释裁定之日,从改日起计算假释考验期。

  2、同时在假释考验期内,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管理;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如果假释的犯罪分子违反以上规定的,轻则撤销假释,重新收监,若犯新罪的,不但重新收监,还要将原来没有执行的刑罚与对新罪所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确定新刑期。

  三、假释考验期犯新罪怎么处理

  假释考验期,假释是对符合假释法定条件的犯罪分子附条件的提前释放,在刑期执行完毕之前对获得假释的罪犯制定一定期限的考察,这段期限就是假释考验期。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首先应当撤销假释,再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然后区分以下三种情况处理:

  1、新犯的罪被判处死刑的,应当执行死刑,其它刑罚不再执行。

  2、新犯的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应当执行无期徒刑,其它刑罚不再执行。

  3、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最高刑均为有期徒刑的,应当将前一个判决未执行的刑期和后一个判决所判处的刑期相加,得出一个总和刑期;然后,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的刑罚。在这种情况下,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高不得超过二十年;决定执行的拘役最高不得超过一年;决定执行的管制最高不得超过三年。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假释的申请是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再由高院进行复核决定是否假释。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如何申请假释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