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咨询

犯人的假释申请成功了。家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刑事辩护
2021-03-16 10:52: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刑法第82条、第79条的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应当遵守下列程序:
    (1)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
    (2)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收到假释建议书后,应当组成合议庭对假释案件进行审理,要重点审查罪犯是否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对符合法定假释条件的,裁定予以假释。 执行机关就是监狱,具体负责考核、提出减刑、假释的部门是监狱狱政科,因此,应充分与监狱狱政科沟通,尤其提出建议,监狱报做出判决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由中院决定。 具体程序: 中队(分监区)摸底->服刑人员本人书面提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服刑人员经全体警察讨论确定名单->在服刑人员中公示->提请书面建议->监区初审->公示->征求当地公安机关/社区矫正机关/检察院的意见->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审查->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委员会(包括纪委、检察院)评审,全体人员签名->公示->监狱长办公会决定,由监狱长或主管副监狱在评审表上签字,通报检察院->呈报法院->法院来狱审查情况->开庭裁定->召开减刑大会,公开宣布减刑、假释裁定
  • 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1、《提请减刑建议书》或者《提请假释建议书》;
    2、终审法院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
    3、罪犯计分考核明细表、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材料。
  • 一般需要以下材料:《提请减刑建议书》或者《提请假释建议书》;审法院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罪犯计分考核明细表、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等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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