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作为中国刑罚的两大主刑,在适用方面,后者比前者严格。被判处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有可能都被关押在监狱;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在很多方面是很相似的。那么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有什么区别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惑。
一、有期徒刑的特征
有期徒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首先,有期徒刑是典型的自由刑,是刑罚体系中最主要的刑罚方法。在刑法分则条文中,绝大多数犯罪都规定了有期徒刑;司法实践中,约有80%的犯罪人都被判处了有期徒刑。
其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6个月到15年,时间跨度很大,可以根据犯罪轻重情况判处不同的刑期。
最后,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只有通过劳动,才可以改掉犯罪人身上好逸恶劳的习性,帮助他们学会一定的生产生活技能,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以达到教育改造的目的。
有期徒刑的刑期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但有两种例外。一是根据刑法第50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犯罪人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在25年有期徒刑执行期间,若出现符合假释或减刑条件的情形,可以假释或者再减刑,但最终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20年有期徒刑。二是根据刑法第69条规定,数个罪都被判处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二、无期徒刑的特征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对其强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刑罚发展历史进程中,无期徒刑最初是为了取代死刑而提出的,想用这种方法来终身监禁犯罪人,使他们无法再犯罪。
但从许多国家的发展情况来看,无期徒刑并未取代死刑,而是和死刑同时被规定在刑法中。在我国刑法中,无期徒刑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期间,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非常严厉的刑罚方法。但是,无期徒刑并不意味着刑期对犯罪分子而言真的是“遥遥无期”,只要好好改造,还是会重获自由的。
首先,在执行期间,认罪服法,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获得减刑,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其次,实际执行刑期13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可以假释。
因此,判处无期徒刑并不意味着断绝了犯罪分子的再生之路,真正被执行终身监禁的犯罪人也只是极少数。
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最大的区别在于这两者的刑期不同;当然也不是绝对的差异,因为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但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低于10年。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还有一个差别就是,无期徒刑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