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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在这里吗? 请告诉我如何故意伤害定罪?

刑事辩护
2020-03-19 18:47: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很高心可以解答您的问题,对于刑法故意伤害罪量刑,有一下内容:
    1、构成故意伤害犯罪的,按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年。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四年。
    (3)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4)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情节较轻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五年,可能适用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以其中最重伤情的基础上确定量刑起点后,相应地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增加被害人轻微伤一人或一处的,刑期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
    (2)增加被害人轻伤一人或一处的,刑期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
    (3)增加被害人重伤一人或一处的:刑期增加一年至二年;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若基准刑在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1)持枪支、管制刀具或者其它凶器伤害他人的;
    (2)因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3)伤害他人身体要害部位;
    (4)事先有预谋的;
    (5)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若基准刑在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因被害人对引发犯罪有过错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5、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1)不积极主动赔偿或者未尽力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的;
    (2)持具有杀伤性凶器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
    (3)致二人以上重伤或者多人轻伤的。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要是本案中的被害人就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
    因此,被害人因故意伤害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
  • 刑事辩护的基本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故意伤害罪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伤害类案件,作为辩护律师除非正常进行申请取保候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进行有效辩护外,更重要的是要积极促使被告人家属与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积极进行民事赔偿,争取取保谅解。
    如果轻伤案件,可争取免于刑事处罚;如果重任案件,可争取缓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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