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春节假期为2月1日至2月14日。昨天,公司去签了2月份的工资单。调查发现,公司以2月份工作日不足15天为由,未在2月份支付绩效工资,并从基本工资中扣除了2月份春节非法定节假日的工资。扣除绩效工资和非法定假日是否合理?(我的工作日是周一至周六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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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重叠,如果未上班,视为出勤,支付一天工资;如果加班了,除了视为出勤支付一天工资外,再支付3倍工资的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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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安排工作期间(2月3日-2月9日)支付工资的方式是劳动者在2月3日至2月7日期间工作的(包括到单位工作和在家上班),用人单位应按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劳动者在2月8日、2月9日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安排补休或按照不低于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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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中,被单位扣工资,如果是劳动者因自身问题耽误工作,适当扣除部分工资是合法的,当然,不同公司会有不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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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