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咨询

你好,我女儿是护士。她经常在晚上工作,但护士长要求夜班后再加班一个上午。这合理吗?是否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2022-05-12 09:32: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关于加班的规定有:(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等等
  • 劳动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
  • 劳动法加班规定: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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