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咨询

你好,我提议9月3日书面离职,离职日期是10月31日,公司要求我10月3日离开公司,以后不付我钱,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吗?

2020-06-05 10:47: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是因为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导致你辞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你好,涉及违法解除,可以要求支付违法解除经济赔偿金,如果未签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未交社保需要补缴社保,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双方协商离职日期,如协商不成公司单方要求离职,可要求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