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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机关的工作人员的责任

2019-04-02 16:05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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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生活中,在发生有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行为不服提出行政复议,是会受到行政复议机构处理的。那么行政复议机关的工作人员的责任?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行政复议机关的工作人员的责任

  行政复议机关的工作人员,作为专门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国家公务员,应当恪尽职守,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行政复议工作的全部过程中,从行政复议申 行政复议机关的工作人员,作为专门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应当恪尽职守,依照的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行政复议工作的全部过程中,从行政复议申请的受理、审查到最后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都要依法履行好职责,决不能有任何渎职行为。

行政复议机关的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行政复议机关的特征

  (一)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

  (二)行政复议机关是有权行使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

  (三)行政复议机关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复议权,并对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如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包括公安、司法、海关。工商管理、教育、卫生等部门,都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三、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范围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上文的行政复议机关的工作人员的责任、行政复议机关的特征以及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范围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对于有疑问法律问题进行专业的律师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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