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往有人存着侥幸的心理在喝酒以后还要开车,被发现以后是可以行政处罚的,但是有的处罚太过严重是可以提出异议的。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行政复议受理范围包括哪些?行政复议受理期限是多久?行政复议决定执行的条件是什么?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行政复议的范围有:凡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案件,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可以行政复议的有: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 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 施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 、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 、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 的;
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 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 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1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 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规章;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仲裁、调解或者处理;以及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行政管理相对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后,行政复议机关通过对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时,接受申请,并予以立案。通常人们把行政复议机关的这一活动,称为行政复议的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后,应当及时审查行政复议申请的内容,并在一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何合理规定这一期限,应体现行政复议制度的效率原则,还得顾及实际操作中的可行性问题。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接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
行政复议决定执行的条件:
1、行政复议决定已经生效,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一经送达即产生法律效力。
2、被申请人不履行义务及其执行措施被申请人有义务履行已经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
3、申请人不履行义务及其执行措施申请人不履行义务及其执行措施。
行政复议决定如何执行:
1、对申请人不履行义务采取执行措施的条件是: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
2、对申请人采取的执行措施有两种: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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