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咨询

派出所处罚不公平,提出行政复议,程序如何进行。

2021-05-11 09:53: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
    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第八条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第九条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审查原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同时,一并审查复议程序的合法性。
    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对原行政行为合法性共同承担举证责任,可以由其中一个机关实施举证行为。复议机关对复议程序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 对治安处罚不服的,一般可在处罚作出后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复议应提交有关证据及申辩材料。复议机关一般在六十日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三十日
  • 您好,及时向作出处罚机关申请复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