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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羁押期限折抵刑期规定

2019-06-13 16:34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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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如果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是需要受到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的。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行政拘留羁押期限折抵刑期规定是怎样的?什么情况免于行政拘留?行政拘留能提前出来吗?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行政拘留羁押期限折抵刑期规定

  一、行政拘留羁押期限折抵刑期规定

  行政拘留的时间可以和羁押期限抵扣,假设行政拘留7天,羁押期限15天,行政拘留期限可以从15天中扣除。也就是说在羁押8天就等于羁押期限执行完毕了。

  二、什么情况免于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是指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但由于行为人存在某种特殊原因,决定给予其行政拘留处罚不予执行的一种执行制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70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

  具体来说,对于1、2两项中的规定,主要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考虑处罚对这些人今后成长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但又能通过对其祈祷教育和警示的作用,令其吸取教训防止再次违法。

  对70周岁以上的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这一规定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年迈的人多身体较弱,若处以行政拘留,在自由被剥夺的情况下,有可能引发进一步的健康恶化或者其他隐患。对于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的规定,同样也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体现了我国立法保护妇女儿童的一贯立场。

  三、行政拘留能提前出来吗

  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被处罚人在行政拘留执行期间,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的,拘留所应当立即将申请转交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是否批准由公安机关根据法定条件决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六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被处罚人在行政拘留执行期间,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的,拘留所应当立即将申请转交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

  第一百九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被处罚人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且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的,应当作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行政拘留10天可以提前出来。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行政拘留羁押期限折抵刑期规定、什么情况免于行政拘留、行政拘留能提前出来吗的内容。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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