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行政案件符合法院受理范围:
1、对侵犯经营权不服的。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2、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不服的。
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3、对违法要求履行义务不服的。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4、对行政给付不服的。
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5、对行政
合同不服的。
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
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
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6、对其他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服的。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