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咨询

律师您好,我的行政再审申请受理后进入立案审查阶段,在此阶段怎样向法院提交新证据,?

2019-05-30 08:12:4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以下行政案件符合法院受理范围:
    1、对侵犯经营权不服的。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2、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不服的。
      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3、对违法要求履行义务不服的。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4、对行政给付不服的。
      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5、对行政合同不服的。
      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6、对其他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服的。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 行政诉讼证据所要证明的最终事实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⑵行政诉讼被告必须自始至终地承担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法定举证责任。⑶行政诉讼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证人和原告收集证据,作为被告代理人的律师也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⑷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有收集证据的权力,而无收集证据的义务,其主要任务是审查判断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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