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咨询

无驾驶证,无行驶证,摩托车套牌!摩托车正规购买手续齐全!被抓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写着拘留三天并罚款一千!解除拘留证书上为什么写着被抓原因是无证驾驶,偷开航空器,机动船舶?今天刚拘留释放出来去想交清罚款,结果说总共要罚款六千,车也不能拿回?有正规手续和合格证明!套牌车罚款就要5000?

2019-08-03 12:06: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借机动车号牌给他人套牌,出事故有什么责任?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出事故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借机动车号牌给他人套牌,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对事故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的意思是,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机动车所有人请求全部的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对于将自己的牌照出租给他人进行牟利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即应当对事故承担连带责任。   套牌车带来的诸多危害   
    (一)套牌车给原车主造成名誉与经济损害。   套牌车无论是违章还是事故,都会出现“张三偷吃李四挡灾”的结果。有很多合法车主因为套牌车的违法行为或交通肇事行为,受到法律追究,虽然事后事实得以澄清,洗刷了冤屈,但也浪费了时间,耗费了精力。   
    (二)套牌车扰乱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   套牌、遮挡号牌、涂改号牌、变造号牌者的目的就是逃避违法违章制约,出现交通事故时有逃逸的有利条件,这类车往往在公路上违法行驶,严重影响正常的道路通行秩序,给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安全威胁、给受害人造成损失。同时带来重大的交通事故隐患,给交通管理工作增加难度和压力。   
    (三)套牌车辆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给交警破案带来很大的困难。   据统计,近年来的交通肇事逃逸未破案中,很大一部分案件涉及套牌车,更无辜的是那些在套牌车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中的受害者,因案件侦破难度很大,得到经济赔偿的希望很渺茫。
  • 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期限是一样的。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但是经检察院批准可以逮捕,如果不符合逮捕条件,可以采取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办法来控制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
    第十五条 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应当严格限制和尽量减少使用强制措施。
    第十八条 对惯犯、累犯,共同犯罪或者集团犯罪中的首犯、主犯,杀人、重伤、抢劫、放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未成年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确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提请逮捕。
  • 针对套牌车的处罚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2条第1款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的,对当事人处1500元罚款,并扣留车辆。
  • 根据刑法第53条的规定,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
      
    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
      关于这里的指定的期限,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是指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限期分期缴纳使罚金缴纳时间有一定伸缩余地,在金额支付上可化整为零,有利于罚金刑的执行。
      
    3.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4.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这里的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6条的规定进行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