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咨询

行政处罚决定书 罚款是不是必交呀

2019-08-26 13:57: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最重要的行政处罚文书,具有严肃性、强制性和对当事人的拘束力,也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财产的依据之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要件,法律法规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要求,这些规定和要求,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措词、内容、格式和规范化等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保证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质量,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如果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 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  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 您好,
    (一)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