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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民间借贷需要什么材料?

2022-12-09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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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民间借贷需要的材料有,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原、被告的身份证明,借条,欠条,借款合同等,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等。

起诉民间借贷需要什么材料?,起诉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时效是多久

  一、起诉民间借贷需要什么材料?

  起诉民间借贷需要的材料有:

  1.起诉状起诉状。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包括下列证据:证明原告诉权的证据;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证明原告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其他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1)原告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告的户籍证明;被告为个人的,提供其户籍证明或暂住证明。

  (2)原告为单位的,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被告为单位的,提供其工商登记证明。

  (3)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二、起诉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时效是多久

  起诉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时效是三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民间借贷宣判后还能协商吗

  找法网提醒您,民间借贷法院宣判以后还能协商。执行过程中可以执行和解的,在实践中也很常见。

  《民事诉讼法》230条之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判决生效后,双方另行签署和解协议,实际上是对法院判决书所确定的债权债务重新确定了履行方式,这个和解协议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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