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咨询

我妈妈08年十月为他人贷款担保。2020年忽然间接性到传票。这期内我妈妈一直不清楚借债人沒有还款本钱贷款利息。我想问一下,我妈妈也有贷款担保的义务吗?

2020-08-26 07:5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计算个人借款利息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约定了利息利率的,在计算利息时即按双方约定写明的利率计息。
    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法律对上限进行了限制,超过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4倍的部分无效。
    另外,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如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二)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在实际案例中,到底是否支付利息,法院有自由裁量权,判决支付利息或不支付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三)个人借款中,当事人双方可以明确约定无息借款。如果约定了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利息计算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进行。
  • 借款人向银行贷款并由担保人提供担保的,一般是由借款人承担偿还责任。但是,如果借款人不偿还借款的话,则担保人需承担担保责任,偿还借款人的贷款。
  • 在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时,担保人需根据担保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