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还不偿还的能力,我借了两个七天需要几百元的利息。这些不是高利贷。不怎么借,最多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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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年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年息24%,比如10000元,年利息不超过24%*10000=2400元不算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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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可以与出借人协商分期偿还。
2、有能力偿还或者有部分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出借人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3、偿还借款时,本金应当偿还,利息在国家限定利率标准(年利率24%)之内的,也应当偿还。超过限定利率标准的部分,不需要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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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