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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立案条件有哪些

2019-07-12 11:24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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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有很多人都是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但却抱着不一定被人发现的心理活动去干犯罪的勾当。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盗窃罪立案条件有哪些?盗窃罪是如何构成的?盗窃罪和抢劫罪有何区别?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盗窃罪立案条件有哪些

  一、盗窃罪立案条件有哪些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有相关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此,盗窃罪的立案条件就是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

  二、盗窃罪是如何构成的

  1、客体要件: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盗窃违禁品或犯罪分子不法占有的财物也构成盗窃罪。”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对主体的修改是对本罪修改的重要内容。依原刑法,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少年犯惯窃罪、重大盗窃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法取消了此规定。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三、盗窃罪和抢劫罪有何区别

  盗窃罪与抢劫罪的区别: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转化刑抢劫罪:刑法第269第规定,犯盗窃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两罪在主观方面、主体方面是相同的,最大的区别就正表现在犯罪的客观方面,即:

  盗窃罪是在财物控制人不备的情况下,以秘密窃取的方式将其财物拿走,因而表现出行为的秘密性;而抢劫罪则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直接从财物控制人手中劫取财物,所以表现出行为的强制性、公开性和当场性。

  对于盗窃转化为抢劫的,则应特别强调抢劫犯罪的“当场性”,即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人身强制方法的当时、当地就劫走或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两个行为当场完成,一般没有时间间隔。因为抢劫行为是同时地、不可分割地侵犯了财产所有权和人身权这两个客体。

  但对“当场”的理解不能过于狭窄,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与取得财物之间虽持续一段时间,也不属于同一场所,但从整体上看行为并无时间间断的,也应认定为当场取得财物。当然,就具体的案例还得对“当场性”进行深入的分析。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盗窃罪立案条件有哪些、盗窃罪是如何构成的、盗窃罪和抢劫罪有何区别的内容。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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