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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属于盗窃未遂

2019-08-26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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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触犯盗窃罪,是要受到刑事处罚的,盗窃未遂也是可能要受到处罚的。那么,哪些情形属于盗窃未遂呢?盗窃未遂与既遂的区别呢?入室盗窃未遂还有自首情节会判刑吗?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哪些情形属于盗窃未遂

  一、哪些情形属于盗窃未遂

  盗窃未遂是犯罪未遂的一种。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对犯罪未遂的定义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这是对犯罪未遂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总的原则性界定。这一原则性界定也同样适用于盗窃未遂,即盗窃者实施盗窃时在客观上“已经着手”,但又“未得逞”,是盗窃未遂。

  盗窃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

  (二)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盗窃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盗窃罪既遂处罚。

  二、盗窃未遂与既遂的区别

  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到底是社会危害性的区别。就盗窃罪而言,其危害程度的大小不在于行为人是否控制了财物,而在于被害人是否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

  因此,即使行为人没有控制财物,但只要被害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的,也成立盗窃既遂,没有理由以未遂论处。

  例如,行为人以不法占有为目的,从火车上将他人财物扔到偏僻的轨道旁,打算下车后再捡回该财物。

  又如,行为人以不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放在浴室内的金戒指藏在隐蔽处,打算日后取走。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行为人后来由于某种原因没有控制该财物,但因为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而不能认定为未遂。

  所应注意的是,在认定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时,必须根据财物的性质、形态、体积大小、被害人对财物的占有状态、行为人的窃取状态等进行判断。

  如在商店行窃,就体积很小的财物而言,行为人将该财物夹在腋下、放入口袋、藏入怀中时就是既遂;但就体积很大的财物而言,只有将该财物搬出商店才能认定为既遂。

  再如盗窃工厂内的财物,如果工厂是任何人可以出入的,则将财物搬出原来的仓库、车间时就是既遂;如果工厂的出入相当严格,出大门必须经过检查,则只有将财物搬出大门外才是既遂。

  又如间接正犯的盗窃,如果被利用者控制了财物,即使利用者还没有控制财物,也应认定为既遂。

  在我们看来,一概以行为人实际控制财物为既遂标准的观点,过于重视了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但轻视了对合法权益的保护,过于强调了盗窃行为的形式,但轻视了盗窃行为的本质。

  三、入室盗窃未遂还有自首情节会判刑吗

  入室盗窃的,不论盗窃数额,均构成盗窃罪。没有其他情节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存在自首情节,法院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哪些情形属于盗窃未遂”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盗窃者实施盗窃时在客观上“已经着手”,但又“未得逞”,是盗窃未遂。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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