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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判决书不签字如何

2019-07-10 08:33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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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夫妻在法院申请起诉离婚,在法院审理完离婚案件后,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主要是告知当事人法院对于诉讼结果是判决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书。那么在起诉离婚判决书不签字如何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起诉离婚判决书不签字如何

  首先,拒绝签字是当事人的权利,但是当事人不签字不会影响法院判决的效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但这并不是说,判决书是否生效取决于受送达人是否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当事人不签字,不影响判决书生效。

起诉离婚判决书不签字如何

  其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算。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次日起算。

  一般法院在第二次起诉离婚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大。你不签字不想影响判决书的效力,法院送达的方式可以是留置送达、公告送达,拒绝签字的可以直接在宣判笔录中写明。判决离婚法律文书发生效力后,婚姻关系解除,结婚证无效。

  二、不服起诉离婚判决的处理

  诉讼离婚后,一些财产纠纷不能再行向法院诉讼只能向法院申请再审,这就包含不服离婚判决的情形。

  1、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提及但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中未处理的财产

  在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提及了某些夫妻共同财产,可能是由于法院认为没有证据或者其他原因在判决时未涉及到这些财产,或者是法院在调解时未对该部分财产进行调解,调解书中未处理这些财产。离婚后,双方当事人对这些财产不能达成协议,发生纠纷的只能申请法院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再审,以纠正生效判决书、调解书的错误。这是因为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这些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已经提及到,原审法院对这些财产应当进行处理,如果没有处理、或者处理不当都属于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的问题,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的程序予以解决,而不能再行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2、对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不服的

  诉讼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不服的,只能向法院申请再审,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而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对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所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已经丧失了诉权,生效的法律文书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只能行使申诉权,对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再审。

  三、起诉离婚判决书下达时间

  起诉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破裂通常情况下三到六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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