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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起诉离婚判离的条件

2019-04-29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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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是每个人夫妻在结婚开始的时候都不希望,但生活继续下去经过双方的经营没有让婚姻生活变的越来越好。因此就会选择离婚,但是离婚也会涉及很多事情,在谈不拢的情况就会打官司。那么关于一审起诉离婚判离的条件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一审起诉离婚判离的条件

  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

  2、现行婚姻法明确规定,只有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以下情形:

一审起诉离婚判离的条件

  (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其他异性同居情形;

  (2)一方存在长期家庭暴力情形;

  (3)有遗弃和虐待家庭成员的情形;

  (4)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情形;

  (5)其他的情形。

  3、按照前述的分析,一般家庭只是夫妻之间经常吵架拌嘴,或是彼此之间不能相互理解,性格、生活习惯、文化层次差异太大,或者婆媳关系不合,象这样的情形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都不会判决离婚。

  二、起诉离婚一审多长时间做出判决

  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三、当事人去哪里起诉离婚

  1、从级别管辖上来讲,一般离婚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对于在当地影响较大的离婚案件或有其他情形,如一方当事人是当地党政主要负责人,受诉人民法院审理有困难或不便审理的案件,当地基层人民法院可以报请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或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由相邻的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2、离婚诉讼通常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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