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咨询

离婚判决的男性不服上诉,说有共同财产,但他没有强行惹麻烦。

离婚
2021-01-16 18:55: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对二审判决中财产部分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如果是对二审判决中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部分不服的,不得申请再审;
      
    3、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九十九条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 不服离婚判决的,可以在15日内递交上诉书,要求上诉处理。
  •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如果不服法院不准予离婚的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生效后6个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