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提议离婚,结婚是今年正月初八结婚,我们也一起生活,他要彩礼,我该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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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婚的话,可以分割共同财产。而彩礼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返还:
司法解释中列举了三种应当返还的情况: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需要说明的是,司法解释中所说的彩礼是指按当地的风俗习惯给予的财物,而男女双方在交往时为表示爱意而自愿赠送的礼物,不是彩礼,而是一种普通的赠与,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只要这种赠与已经履行完毕,就不能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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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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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起诉离婚。至于彩礼,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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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