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咨询

您好,我想问一下,男的出外养小三,沒有直接证据,如今男的提起诉讼离婚了,我想问一下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4-01 08:5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应诉离婚应提交的材料(应在举证期限届内提交):
    (1)同意离婚的。答辩状(讲明自己对被告起诉的意见、理由以及自己的诉讼请求),并提交相关证据。  
    (2)不同意离婚的。   a、答辩状(讲明自己对被告起诉的意见、理由以及如法院判决离婚时自己的诉讼请求);   b、信件、证人证言、相片等证明夫妻感情尚好的材料;   c、房产证、宅基地证、汽车行驶证、购物发票等证明财产及债务的材料;   d、自己的失业证、病历、收入证明等证明自己经济困难的材料;   e、子女的出生证、户口薄;   f、被告的工资单、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等证明被告收入的材料。
  • 起诉离婚在哪办理: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7、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8、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起诉离婚的有效证据:

    1、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如果这些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或者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
    2、报警记录。如果家庭暴力发生后,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那里会有出警记
    2、报警记录。如果家庭暴力发生后,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那里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3、验伤报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如果受害人受伤了应当由公安
    3、验伤报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如果受害人受伤了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例。
    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4、书证。
    (1)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
    (2)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这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
    (3)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双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单位求助过,那么工作单位的领导也可以代表单位为其出具书证,当然也可以采取律师进行调查的方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