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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我和朋友合作开了一个小装修公司! 我在企业法人,年底承包工程给一个工长,工长最后借了工人工资! 我和工长欠工人的债,借款者是我和工长,最后工人对审判庭起诉,审判庭宣告连带责任,到2014年底我支付了7成的钱,到现在我的车,卡被冻结,都失去了信用的执行者,我是怎么破吗?

其它
2020-09-26 10:47: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 借钱不还三年以上可以起诉。如果过了诉讼时效,债权人失去的只是胜诉权,但是债权人权利本身及请求并不消失。因此,即使超过了诉讼时效再去起诉,人民法院也应当受理。在诉讼的过程中,在确定借款事实的前提下,如果债务人对自己并未注意债务的诉讼时效已过提出抗辩,债权人的实体权利就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 公司借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收集证据,然后再携带起诉书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到法院起诉,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应当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立案手续立案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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