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公司的经营出现了一些问题,现在我们公司计划召开股东大会,但我不知道召开股东大会的条件是什么?此外,还召开了临时股东大会。我想知道是否有任何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步骤?我希望律师能告诉我。
企业法律顾问
2021-09-19 12: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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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100条规定了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情形: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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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的条件如下: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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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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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