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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公司的经营出现了一些问题,现在我们公司计划召开股东大会,但我不知道召开股东大会的条件是什么?此外,还召开了临时股东大会。我想知道是否有任何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步骤?我希望律师能告诉我。

企业法律顾问
2021-09-19 12:5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法》第100条规定了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情形: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等等
  • 公司法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的条件如下: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等等
  •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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